“紧急呼救终端样机试制技术服务”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
2025-06-03 发布者:规划财务处
【字体:     】  打印

一、项目名称

紧急呼救终端样机试制技术服务

二、预算金额

49.9万元

三、资质要求

包括但不限于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;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和技术能力(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);具有研发卫星通信终端并完成产品化的相关业绩。

四、采购需求

(一)采购的详细需求

采购需求:

1. 样机支持一键开机,自动对星建立卫星语音通信链路,并拨打预设求救电话;

2. 样机具备语音功能,通过语音提示引导终端操作;

3. 样机具备便携性与耐用性,设备应轻量化设计,减轻携带负担,同时具备坚固耐用的外壳,能够在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;

4. 样机支持不同方向及运动中通话,话音清晰无干扰;

5. 项目完成时交付100台样机,包含5年通信资费。

售后服务:

投标方提供的样机均能顺利通过技术审查;在服务完成后一年内,如提供的样机出现质量问题,应无条件提供维修服务。

(二)实施周期

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。

(三)支付方式

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80%;样机交付验收后支付剩余尾款20%。

(四)响应文件

商务部分、技术部分、价格部分。包括但不限于:报价单、营业执照、有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、供应商经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查询到的信用报告(如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,可不提供)、技术方案或偏离表。

(五)评分标准(总分100分)

1.商务部分(20分)

评分内容

评分标准

分值范围

资质要求

投标供应商资质、企业实力、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等方面。按排名,第一名得10分,第二名得6分,第三名得3分,未提供材料者不得分。

(0-10分)

完成时间

合同订立后最短日内完成。按时间长短排名,时间最短第一名得10分,第二名得6分,第三名得3分,未提供完成时间者不得分。

(0-10分)

2.技术部分(55分)

评分内容

评分标准

分值范围

技术方案或设备参数

1.技术方案总体合理可行,最优得10分,一般得5~9分,较差得0~4分。

(0-10分)

2.提供技术路线图得5分,不提供则得0分;

(0-5分)

3.提供详细研制安排进度表得5分,不提供则得0分;

(0-5分)

4.提供详细卫星语音通信技术方案得10分,未提供得0分;

(0-10分)

5.提供产品设计及制作方案得10分,未提供得0分

(0-10分)

同类业绩成果

具备卫星通信终端开发经验和能力,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(每个5分,最多15分)

(0-15分)

3.价格部分(25分)

价格部分

25分)

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,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25分。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

最后报价得分=(基准价/最后报价)×25%×100

 

五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

1. 时间: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9日15点前(以收件时间为准)

2. 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号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

3. 联系人:李老师

4. 联系电话:010-62846764

5. 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将响应文件每页加盖公章。所有材料需密封(正本1份,副本4份),封口处加盖公章,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全称。上述响应文件另须提供1份每页加盖公章的电子版,以光盘形式同步邮寄。报价不能高于预算。

主办单位: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
京ICP备20029599号 Copyright © 2020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1703号